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静宋广峰)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四检合一”专业化办案团队,集合四大检察业务职能,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合力。
常态化开展主题法治宣讲。围绕世界环境保护日、世界海洋日、野生鸟类保护月等重要节点,联合多个行政机关,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微视频、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预防,提高群众保护意识。
从快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犯罪,分层分类依法处置。对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的积极组织者,依法予以追诉。对初犯、偶犯和犯罪情节轻微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与行政执法相衔接,要求其履行社会公益保护责任。
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乡村振兴、水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预防和整治河道污染,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等污染环境行为。积极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并跟踪落实生效判决执行情况。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增殖放流等修复工作,制定科学机制,规范生态损害赔偿金使用。继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落地后,新设检察官联络点,上门问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保护举措,为守护世遗湿地、维护公共利益找到新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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