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进行时12艘渔船被象山渔政部门查获

“浙象渔船注意,请放慢速度接受检查!”

4月9日上午9时,中国渔政执法船在巡航时,遇上回港的浙象渔船,执法人员登临该船对渔船持证情况、救生衣穿着以及各项安全、救生设备等进行检查,并通过船上的监控视频回放抽查渔船在外海作业时穿着救生衣情况,提醒船长要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船员穿好救生衣。

根据我县护航渔业船舶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以“渔船、渔供船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对巡航途中或者返港靠岸的渔船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船上监控视频回放,检查船上人员在生产作业时是否正确穿戴救生衣。

同时,通过瞭望实时监测在外作业的渔船和渔供船,若发现未穿戴救生衣现象,及时提醒,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切实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从3月26日开始,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检查91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登临检查渔船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渔船45艘,当场落实整改27艘,查获临水作业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渔船12艘。

根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渔业船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船长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令改正,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县水利和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对查获的渔船从严处罚,维护渔区安全稳定。

记者陈佳雯通讯员计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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