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6日)上午,贵港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年以来贵港水上搜救中心水上搜救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
年以来,贵港海事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水上应急搜救工作,快速处置多起水上险情,成功防御台风“圆规”、“暹芭”侵袭,圆满完成“9·17”安全警卫工作任务,水上应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年共组织搜救行动25次,救助遇险船舶13艘,救助遇险人员54人,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达%,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件数、死亡失踪人数、沉船艘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81.82%、81.82%、66.67%、82.74%。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完成进出口岸船舶审批艘次,口岸货物吞吐量21.49万吨。年上半年累计组织搜救行动4次,救助遇险船舶4艘,救助遇险人员19人,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达%,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遇险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贵港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贵港海事局新闻发言人通过站位提高、快速反应、强基固本、协同联动、多策并举、赏优励众、宣传教育七个方面,公开该局落实相关部署情况、及如何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新闻发布会上
贵港海事局新闻发言人
就记者提出疑问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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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贵港辖区水上搜救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哪些问题?答:年以来,贵港辖区水上搜救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辖区事故多发的态势未从根本转变,水上搜救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航环境复杂,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较大。辖区航道条件复杂,随着港口码头、跨江大桥、航道整治等水工项目的全面施工和建设,导致部分航道通航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船舶通航安全影响较大。同时,锚地建设滞后,部分老旧桥梁未设置防碰撞设施,汛期净空高度不足,大型船舶存在碰撞桥梁的风险较大。二是航运经济发展迅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增大。部分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船员履职能力和安全意识不足。此外,三无船舶、农(自)用船及渔业船舶安全系数低,使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航道内作业或随意穿越航道,极易引发事故。三是辖区搜救力量较弱。船舶污染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来自部分油类码头,人员数量少,救助力量较弱。内河救助应急基地尚未建设,专业搜救设备缺乏,缺少大型打捞、拖带、消防、船舶溢油防污染等应急抢险设备,如尚未配备专业搜救拖轮、水下搜救机器人、水下探测器等搜救设备,加之内河水域河流狭长,各乡镇应急待命点建设不健全,内河搜救应急响应时间不均,为水上搜救工作增加了难度。新闻发言人提到制约贵港辖区水上搜救工作发展有三大瓶颈问题,那贵港海事局下一步水上搜救工作的重点是什么?答:针对目前贵港辖区水上搜救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贵港海事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搜救机制体制,加强水上搜救协同联动。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和《贵港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推动桂平市、平南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完善搜救应急预案,开展值班员培训,配齐应急搜救设备设施、完善电子监控系统,扩充搜救力量。二是推动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务船艇日常巡航,强化执法和救助功能,依托消防救援队伍、红十字会等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发挥蓝天救援队、飞鹰救护队等社会救助力量的作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进西江流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三是注重装备配备和技术应用,强化水上搜救现代化建设。以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开发完善搜救信息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继续加强先进设备和手段的研究和应用,推动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卫星通信、雷达站等在搜救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加快水上搜救现代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搜救决策水平和搜救成功率。逐步建立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搜救信息系统。四是强化培训,加快推进水上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水上搜救管理人员、搜救协调员、社会力量和水上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和技能培训,支持并鼓励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重点加强对渡船、旅游船船员(渡工)的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人员水平。组织开展船舶消防、救生、人员落水、防抗雷雨大风等应急演练,通过实战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指挥和协同作战能力。新闻发言人在介绍时提到了对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简要介绍一下修订了哪些内容?答:为了确保预案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贵港海事局对之前的《贵港市水上安全事故搜救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首先,为保持与上级预案名称的一致性,将预案名称更改为《贵港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其次是对内容框架进行了修改,将原《预案》8部分内容改为14部分。由于市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将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一并进行了修正。同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重新整合和排序,明确了领导机构,指定贵港市人民政府是全市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市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应急工作,还明确了9个应急工作组的职责。新增了“风险评估”相关内容,新增了“水上搜救应急通信联络方式和应急物资清单”,详细列明了水上搜救应急通信的联络方式和应急力量详情清单,新增了“应急调动程序”,完善了开展应急响应行动的程序。经专家评审,修订后的预案更加完善可行,符合贵港辖区实际情况。新闻发言人提到新出台的《贵港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办法》,它的起草背景是什么?答:水上搜救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辖区通航安全环境、灾害性气象水文、船舶大型化、涉水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贵港辖区水上险情时有发生。仅年,贵港水上搜救中心共组织搜救行动35次,参与搜救的各类船舶近艘次,其中公务救助船舶85艘次,社会救助船舶艘次,占69%,社会救助力量已经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由于种种原因,贵港内河水域尚未建立专业救助力量,搜救力量的匮乏,难于为我市航运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迫切需要建立契合本市实际的搜救奖励和补偿机制,整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以弥补专业救助力量的空白。恰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水上搜救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紧接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海上搜救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80号),明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搜救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搜救力量和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海上搜救行动,激励海上搜救一线人员爱岗敬业,增强海上搜救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认同感。在相关政策的支撑下,《贵港市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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