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4月30日讯(记者刘宇昕)根据国家、省海洋伏季休渔规定,青岛市今年的伏季休渔期间为仍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伏季休渔规定:
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海洋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山东省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的专项捕捞生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纳入限额捕捞管理,具体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通知。
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使用合法渔具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等渔业资源的,由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等渔业资源。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和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全年禁用)。
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伏季休渔期间,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监测调查或军事用途需租用渔船从事渔业及相关活动的,需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同时,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机功率千瓦以上渔船必须指定专门渔港泊位停靠,实行重点监管。伏季休渔期间,严禁外省、市籍渔船在我市停港休渔。
对查处的违规渔船,严格按省的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行。并按规定扣减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没收渔获物、非法所得、渔具,直至吊销职务船员证书和捕捞许可证;对特殊渔船违规的,要按“情节严重”规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渔船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扣除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渔业执法机构加强与海警、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和违法线索,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渔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在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带头违反伏季休渔制度等行为中滋生的渔霸、船霸、港霸、海霸等涉黑涉恶势力,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
同时,鼓励村(居)、渔业(渔民)协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海洋伏季休渔违法行为举报机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详见下表)。将按照“有举必查、查实必究”的原则,对举报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工作日)
(非工作日)
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
城阳区海洋发展局
(工作日)
(非工作日)
即墨区自然资源局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