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交通沿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

(12)为谋取非法利益阻扰项目建设、煽动群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13)借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围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煽动群众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打砸破坏公私财物的黑恶势力;

(14)通过所谓“部落”组织、民间组织等,利用传统陋习,煽动、操纵、胁迫群众,干扰基层政权运行、干预执法司法、制造和激化矛盾纠纷、欺压驱赶群众的黑恶势力;

(15)通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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