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捕这几天,8名船老大每天都积极通过监管平台向所里报告。”8月3日,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时,向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请假出海的船老大的监管情况。工作人员说,“能够有这次出海机会,他们都很珍惜。”
这些社矫中的船老大之所以有这样的机会,得益于普陀区多部门联动破解了海上监管难题。
年11月,这8名船老大因在山东省胶州湾渔场非法捕捞被抓。今年7月,山东当地法院判处8名船老大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缓刑1年,并前往舟山市普陀区社区矫正。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规定,他们在入矫后3个月内应当接受严格管理,一般不批准外出。
“我们一年的生计全靠8月到11月捕鱼的收入,能不能让我们请假出海捕鱼?”7月15日,在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专题教育帮扶会上,这些矫正对象向检察官恳求道。
检察官随后走访了司法所、社矫对象所在街道等,了解到这8名船老大若不能作为船长出海,他们手下的50多名船员今年也将因无法出海而丧失收入来源。
调查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后,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积极沟通,并同区海洋与渔业局、东港和沈家门街道召开联席会议,经讨论后一致认为在符合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条件的前提下,同意8名社区矫正对象在严管期内请假外出从事渔业捕捞。
与此同时,检察院加强监管力度,保证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在出海前的训诫会上,检察官对8名船老大进行了普法。请假出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通过相关平台进行信息化核查,查询船舶轨迹,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