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牢牢抓住“四项机制”这一支点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机关干部进企业活动
年9月1日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四条中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顾名思义,企业是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到安全生产大局,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升出发点和落脚点也都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否长治久安,关键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到位。
为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落到实处,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抓住“落实安全生产‘四项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支点,9月14日以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深入动员全市上下应急系统紧急行动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从即日起开展“机关干部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各单位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确保中秋、国庆双节不出事故、少出事故,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期间,市应急局成立危化和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13个组,派出56名干部,对监管的50家重点企业开展派驻工作,走进生产车间,详细询问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治理排查、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提醒每一位作业工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零距离监督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风险可靠性报告单制度、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等“四项机制”。
特别是进入三季度以来,针对大连市火灾事故和燃气事故多发,加之中秋、国庆期间群众密集出行,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节庆活动增多,生产经营繁忙,各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等实际,市应急管理局相继开展了以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民爆和军用火工品生产、特种设备、海洋渔业安全,以及涉及煤气、爆炸性粉尘、涉氨制冷、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整治;推进全员全社会参与的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的“百日会战”;开设“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开始”专栏,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将“7.16”、“9.10”等事故案例,作为大连市安全警示日,提升防范能力。在把校园安全与居家安全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同时,还开展“职工群众身边无隐患”活动,重点抓好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隐患排查治理。从9月份以来,大连市共成立各类检查组个,开展督导检查次,检查单位家。并对9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并处罚。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市应急局每天由局领导轮流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2个区市县28家企业余处重点部位,直插现场督查检查,排查隐患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了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进一步落实“四项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年10月10日,局党委决定在前期开展“机关干部进企业”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危化、工矿商贸”等重点领域,成立11个督查检查组,继续开展机关干部派驻企业活动。派驻期间,各检查组在完成派驻方案内容的前提下,还将着重开展督查检查内容:
一是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早会,研判安全生产工作,跟踪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情况;
二是督查企业厂长经理现场检查情况;
三是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四是检查企业特殊作业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是否有第三方监管;
五是检查企业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培训是否合格;
六是检查企业风险辨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七是检查企业对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
信源:大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