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发力保护全市水域生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年“禁渔期”以来,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得力措施保护鹤壁市水域生态环境。

一是进一步完善“禁渔期”制度。联合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鹤壁市公安局关于年实行禁渔期制度通告》,明确实施禁渔时间段、划定禁渔区域、细化了禁用渔具渔法,特别规定休闲垂钓限定为“每人一杆、一线、一钩,违反此规定按非法捕捞论处”;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进入禁渔期以来,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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