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5月1日12时起,石狮将对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实施休渔作业。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将按有关规定相应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通告》明确
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通告》同时进一步明确禁止异地休渔,要求所有休渔渔船应严格执行船籍港所在海域休渔时间,并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