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广大渔船船主: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19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梧审批发〔〕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三城区年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年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我市三城区持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捕捞渔船、养殖渔船、渔业辅助船。

二、年审时间地点

检验时间:年4月13日至年5月6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如遇大雨天气则顺延);

检验地点:万秀区老码头渔政趸船、莲花大桥码头;长洲区老码头渔政趸船、倒水码头、泗洲上小河;龙圩区苍梧海事码头。

三、需提交材料

(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现场);

(二)渔船船主身份证(带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现场);

(三)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1份(现场填写);

(四)渔船安全环保技术状况声明书1份(现场填写);

(五)《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2份(现场填写)。

四、年审流程

(一)渔船船主填写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将渔船开到指定的检验点进行实船检验;

(三)渔船照相(船主站在船上);

(四)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五)年审签证。

五、其他事项

(一)对有违法行为未处理清楚、不符合年检对应要求、证书不齐全或无效的,一律不予检验;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渔船主机功率或更新改造渔船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予以检验;

(三)办理了小微企业的渔船船主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费用减免手续;

(四)船主本人务必到实船检验现场签名并确认检验情况;

(五)因受检渔船较多,请各渔船船主严格按照渔船检验安排表接受审验;

(六)近期疫情形势严峻,请各渔船船主务必戴好口罩,渔船检验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在现场逗留。

希望广大渔船船主看到通知相互告知,并根据渔船检验安排表(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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