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开出渔船新规后首张罚单

-04-07来源:大众日报13版

本报海阳讯今年1月,《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规定》实施以来,海阳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市进行宣传,同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力震慑涉渔违法主体,但仍有部分渔民置若罔闻、违规出海作业。近日,海阳市两条渔船因涉嫌未按规定使用北斗终端设备违规出海,双双受到5万元行政处罚,成为该市渔船新规落地以来行政处罚的第一案。

3月13日,海阳市两艘主机功率千瓦的渔船在未按规定使用北斗终端设备的情况下违规出海作业,被巡查中的渔政执法人员发现并强制召回。回港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勘验并固定证据,确认了渔船的违规行为。“往年查处类似案件,我们会按《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对涉事船主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而今年新颁布实施的《规定》大幅提高了处罚标准。”海阳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执法科负责人王永章介绍说。新规第五条规定,海洋渔业船舶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转让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前,海阳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正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业执法行动,重点对外省籍渔船、涉渔“三无”船舶、违禁渔具、渔业安全生产等进行执法检查。(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从春龙通讯员孙鹏丽吕娇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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