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起
福州闽江流域实施禁渔
为期4个月!
打击闽江电鱼专项行动。(资料图)
记者22日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实施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我市闽江流域实施禁渔。
一、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水口库区闽清境至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包括乌龙江)。
三、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已布设在水中的网具应在3月1日前自行收回,禁渔期间对布设在水中的网具一律按无主物予以拆除、销毁。
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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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郑瑞洋通讯员陈哲钊编辑:林施烁监制:刘必泳申哲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