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会议表示:自年1月起,全面实施长江、汉江干流武汉段禁捕工作。从此,长江开始全面实行“十年禁捕”政策,以此来恢复鱼群数量和生态环境。
然而,长江禁渔期刚满1年之时;年1月4日,湖北省内5个长江流域内的禁捕湖泊却开始捕捞万斤鱼。这就不禁让人产生疑问,长江不是一直处于禁渔期的状态吗,为何还能捕捞,而且一次性就是万斤?
事实上,这一次湖北的捕捞行动,和大家认知里的普通捕捞不一样。专家介绍:这次万斤的湖北捕捞是一次生态性捕捞行为。因为湖北当地部分湖泊的鱼群数量,已经超过了水域最适宜的承载量。
作为哺育中华儿女母亲的长江,不仅有着险峻雄奇的壮丽景色,更有着“全球七大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流之一”的美誉。在滚滚东逝的长江水中,更是育有种鱼类,它们隶属18目36科,可谓种类丰富多样。
根据官方统计:年,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量还是在45-50万t;年,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量只有20万t;在年,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量只有不足10万t,并且逐年开始逐年下降。
过去的20年间,在粗放、快速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在漏洞百出、几乎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无数人为了利益,竭泽而渔。不少人使用电感、电捕等禁用渔具,更有甚者采用“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方式,导致不少鱼类比如白鲟,几乎灭绝。
根据统计:长江鲟基本绝迹、白鲟濒危、江豚仅剩多头。长江中种特有鱼类已成为过去时。专家表示: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达到最差的“无鱼”级别!因此,为了保护生态,国家发布了长江十年禁渔令。
虽然“十年禁渔”是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但早在年,湖北省为了保护生态,促进鱼类数量繁衍,就设立了13个市、41个县的52个禁捕湖库,并在全省境内实施了禁捕政策。
政策的保护下,一些恢复速度较快的食草鱼类、杂食鱼类快速繁衍,数量剧增。保护政策仅仅实行3年,湖北境内多个湖泊竟然出现了这类鱼群泛滥的情况。当地水域的鱼群数量激增,超过了水域的承载量。
专家表示:对长江的生态系统平衡来说:鱼类数量过载反而不好。因为,鱼群超出水体的最佳范围;必然伴随水草数量减少、水质降低、生态不平衡。一旦食物不够、氧气不够,这些鱼类会因为难以呼吸、水质恶化而死。而死亡的鱼类会继续加重水质的恶化,导致更多鱼类死亡。
比如,湖北省孝感市的野猪湖,现有湖泊面积是25平方公里,湖深19.2m,正常水位22.5m。官方曾评估:截止年12月,湖内鱼群重量超出最佳适宜的承载量约万斤!目前,该湖已出现水质变化、鱼类死亡的情况。
比如,武昌县南部的鲁湖,总面积40.2平方公里,蓄水量可达1.09亿立方米。据调研数据推测:目前湖里的鱼群总重已经达万公斤,比最适宜承载量,超标%。如果不能及时控制鱼群数量,反而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据此,湖北省农业厅的专家在调查评估后,决定在武湖、鲁湖、惠亭水库、野猪湖、保安湖五个试点湖区采取“一湖一策”的方式对鱼儿进行“生态捕捞”。捕捞的数量总计不得超过万斤;捕捞的品种,必须是提前申报的品种,重量也必须在2kg以上!
大家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生态捕捞”?专家介绍:生态捕捞是指:只捕捞食草、杂食性数量泛滥、体型巨大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并且,捕捞过程中一旦发现:规格过小、保护鱼类、特有鱼类、濒临灭绝的鱼类,需要立即放生。
专家表示:本次“生态捕捞”采用正规的捕捞方式。相关人员只能采用“赶、拦、刺、张”的方法。捕捞所采用的网具网目一律大于8cm!不得采取各种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
大家可能并不清楚,本次的生态捕捞,并不是由当地的渔民负责。由政府进行招标,企业进行投标,专家组评估,并和当地执法部门随船跟随,记录拍摄捕捞全过程。最后,全部捕捞所得,平价在农贸市场进行出售,丰富百姓餐桌。
因此,大家可以放心,本次生态捕捞只是涉及湖北省的几个试点湖泊、水库。对于长江其余江段,相关部门依然实施着“十年禁渔”政策。“十年禁渔”,保护的不只是鱼,更是整个长江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