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8日介绍,1月3日,“保护长江母亲河,渝北检察在行动”增殖放流活动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在洛碛镇长江码头举行。看着一尾尾鱼儿畅游入江,渝北区人大代表辜庆素欣喜地说:“10万余尾鱼苗投放长江,有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长江水体环境。”
当天,涉嫌触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自愿修复生态环境的5名被不起诉人员,将购买的鱼苗投放到江水中。
年12月,渝北区检察院依法对重庆某建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于活动当天进行了公开宣告。该公司因超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集体林业地范围占用土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该案移送渝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此次鱼苗投放的鱼类包括胭脂鱼、岩原鲤、中华倒刺鲃、鲤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搭配部分珍稀鱼类,均为长江原生鱼,有利于长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此次放流的鱼苗,系利用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金从重庆市水产研究院购买而来,总价值元。
“根据农业部要求,长江流域将进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本次活动也是为此积极营造氛围。”渝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飞表示。
“现在长江里原有的鱼很多都没得了,像胭脂鱼、花鱼都快没得了。”当了十几年渔民的谭远国说,再不搞禁渔,我孙娃子这辈真看不到这些鱼儿。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驾护航。”渝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戴萍表示。
据介绍,渝北区检察院承担着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内所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办理任务,仅年该院就受理了件环保案件,依法对名破坏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
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争取渝北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增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同时还与渝北区水利局共同签署了《协同推进全区河长制工作意见》,由院领导担任15条区级河流的河流检察长,切实发挥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生态保护合力。
此外,该院积极参与生态环保综合治理,通过出台的《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办法》,依托日渐成熟的生态修复制度,使破坏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变身”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者和践行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