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各项工作,近日,大连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安委办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各项工作。要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月19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防风险、保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再细一些,把责任压得再实一些,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道路交通方面。要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雷电、防爆、防超温超压等措施。
建筑施工方面,要突出抓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治理。
旅游安全方面,要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停止运营。
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商城、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事故。
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工贸、电力、铁路、民航运输及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
1.全市暂停剧毒品运输,从严审批和监管危化品运输,外市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入连,极端天气禁止危化品运输。
2.全市各加油站要减少装卸油作业频次。
3.除涉及重点民生类生产经营活动外,本市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对剧毒化学品实行封库储存。确需生产经营的,要向属地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销售实名制,严格查验登记购买凭证、购买人员身份证、购买产品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
4.本市涉氯、涉氨单位要必须保证视频监控泄漏报警系统完好,采取周密防泄漏处置措施。
5.本市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点民生类生产经营单位除外),暂停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对紧急情况下抢修施工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实行第三方监管,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有限空间不得超过2人同时作业。
6.本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暂停爆破、掘进、采矿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实行矿级领导带班值守,并确定专人巡查和危险点的值守,其中尾矿库要安排双倍人员巡查和值守;严格对矿山火工品管控,实行矿山火工品零存放。
7.暂停涉油气、危化、燃气管道施工作业,抢修、检维修等特殊情况必须作业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尤其是燃气企业务必提前掌握涉燃气管道的施工情况,派人到现场进行监护巡查,确保施工不损伤燃气管道,及时处理有关险情。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做好国庆节至党的“二十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企业要24小时领导带班,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要24小时值班。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时备勤状态,要保持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各种应急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生。
信源:大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