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渔业动物资源品种和产地分布特点形成的原因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及经济因素共同作用和影响的结果。自然因素是影响渔业动物资源生存的根本因素,渔业动物资源必须以水域为基本生存条件,并受到气候、地形等其他自然因素的影响。
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唐代国土:“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其统治的疆域面积超越以往的任何朝代,且东部紧靠南海、东海和渤海,内陆拥有众多的江河湖泊,其中关内道的主干河流有泾水、渭水、灞水、浐水等;河南道的主干河流为伊水、洛水、汝水、颖水、沂水、淮水、济水等;河东道有汾水、沁水、丹水、潞水等;河北道有漳水、淇水、呼陀水等;
淮南道有滁水、肥水、巢湖等;山南道有巴水、汉水、沮水、淯水等;陇右道有黄河、洮水、弱水、羌水、休屠泽等;江南道不仅有湘水、赣水、沅水、灃水、浙江等,而且还有洞庭湖、彭蠡湖、太湖等;剑南道有长江、涪水、雒水、西汉水等;岭南道有桂水、欎水等,10道共计有39条主干河流、4湖泊、1泽,这为渔业动物资源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天然的水域条件。
另外,国土从南到北依次跨越了热带、温带、寒带3个温度带,有多种气候区并且气温全国差异大,这为渔业动物资源提供了适合各自生存的气候环境。值得指出的是,江南道和岭南道渔业动物资源品种之所以比其他道丰富,从自然因素上看,主要有三大优势。
一是区位优势。江南道紧靠东海,岭南道紧靠南海,两大海域因水域面积广,又为沿岸大陆架浅海,众多河流汇入,因而拥有丰富的渔业动物资源生存所需要的饵料和营养盐,形成了天然的渔场。江南道63种渔业动物资源当中有55种为海洋渔业动物资源,约占总数的87.3%;岭南道62种渔业动物资源中有51种为海洋渔业动物资源,约占总数的82.3%,显然海洋是江南道和岭南道的主要渔业生产区域。
二是地形优势。江南道大部和岭南道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和和江南丘陵区,地势低、河流落差小、水流平缓,有利于静水渔业动物资源生存和繁殖,也适合捕捞生产;相对而言,与江南道和岭南道相邻的剑南道,地处川西平原和云贵高原西部,境内多山、地势高低起伏,致使境内河流落差大、水流湍急,这不利于静水渔业动物资源生存繁殖,更不利于捕捞生产。
三是气候优势。江南道和岭南道主要处于现在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岭南道的雷州、儋州、振州和崖州处于热带季风气候区,主要气候特征为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湿润;西北的关内道和陇右道主要处于现在的温带大陆气候区,气候特征为夏天炎热、冬季寒冷、全年降水稀少。虽然隋唐时期气候比现在暖和湿润,平均气温比现今高1度左右,气候纬度带要北移1度多,但这并不足以影响东南和西北的气候差异性。
东南凭借优越的气候,水生生物的生长周期远比西北地区的水生生物的生长周期要长,生长速度要快。据现代科研表明,鲩鱼(草鱼)、青鱼、鲢鱼、鳙鱼适宜生存在10—35℃的水温环境,最适合的水温为24—28℃,相比之下,江南道和岭南道的气候温度远比关内道和陇右道更适合鲩鱼(草鱼)、青鱼、鲢鱼、鳙鱼生长。
唐代南部渔业生产较他区发达,与当地的饮食风俗不无关联。正如唐人崔融《禁屠议》所云:“江南诸州,乃以鱼命;河西诸国,以肉为斋。”鲜明指出南方以鱼,北方以肉为主要副食的饮食结构。南方水乡,河网密集,湖泊众多,水产品取之容易、用之不竭,是南方人口中不厌之物,也是南方地区的特色食品,由此南方形成一股嗜鱼之风。
如杜甫在《戏作俳谐遣闷》中以“家家养乌龟,顿顿食黄鱼”诗句,描述了夔州(治今重庆奉节县东)地区的嗜鱼生活习俗。杜甫在蜀之时也有:“日以七金,买黄儿米半篮,西子鱼一窜”之句,很明显,来自北方的杜甫被巴蜀嗜鱼风气感染,恋上了食鱼。白居易曾在《州行》(江州路上作)以“船头有行灶,炊稻烹红鲤”的诗句描述江州(治今江西九江市)百姓以舟为家,以鱼为食的生活习俗,其又在《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侍御澧州李十一》中以“鼎腻愁烹鳖,盘腥厌脍鲈”的诗句,惊叹东南人民的好鱼之风。
被贬潮州(治今广东潮州市)的韩愈在《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中论及当地人嗜好海鲜的习俗,初到潮州,韩愈不了解当地饮食风俗,对当地食用海鲜野味的生活习俗倍感惊叹。类似描写南方好嗜鱼的诗句甚多,在此不一一赘述。但显然,这种嗜鱼风俗会促进当地的渔业发展。
唐代东南部成为渔业生产中心,其渔业经济发达及其商品化是一个重要因素。《旧唐书·李乂传》载李乂曾上书曰:“江南水乡,采捕为业,鱼鳖之利,黎元所资。”李华在《润州丹阳县复练唐颂》一文中更是盛赞:“润州练湖,龟鳖蜃之生,厌饫江淮,膏润数州。”与农业相比,渔业生产,具有成本低,效益高,不受季节影响的优点。
江南水乡具有发展渔业生产的天然优势条件,水产品带来的利润,趋使大量农民转投渔业生产。江繇在《送江州薛尚书》和杜荀鹤在《寄益阳武罐明府》中分别以“乡户半渔翁”、“户口半渔樵”的诗句描写江南道的江州和益阳县(治今湖南益阳市)地区的渔民数量。江繇(-年)和杜荀鹤(-年)均为晚唐诗人,生活年代离唐宪宗元和年间(-年)并不久远,《元和郡县图志》载“江州,元和户,一万七千九百四十五,乡四十九”,“潭州,元和户,一万五千四百四十四。”
葛剑雄和冻国栋先生曾根据唐地方志和记账资料统计估算出元和十五年(年)唐代一般民户平均口数为6.63人。按上面数据估算,江州元和年间共有户,共49乡,故平均每乡约有.2户,以江繇诗歌所载数计算,江州每乡约有.1户从事渔业生产,共计约有人;同理,潭州元和户口数为,其辖6县,故平均每县约有户,而益阳县有一半户数以渔樵为业,大约有户,共计约有人。因此,可以窥视,江南地区从事渔业生产的人数较多。
唐代渔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水产品的商品化,在江南,随处可见水产品交易。耿湋《登钟山馆》:“匹马宜春路……野市鱼盐隘”,写到袁州(治今江西宜春市)野市中有水产品交易。白居易《东楼南望八韵》:“鱼盐聚为市”、方干《越中言事二首》(咸通八年琅琊公到任后作):“沙边贾客喧鱼市”,两诗分别论及杭州(治今浙江杭州市)和越州(治今浙江绍兴市)有专门的水产品交易场所——鱼市。
此外,诗文小说史料中还记录了江南的扬州、常州、宣州、洪州、江州等地均有专门水产交易市场。相对而言,诗文小说史料中只是零星强调北方两京地区有水产交易市场,对北方的其他地区没有确切提起,这无疑表明,北方水产品商品化程度远不及江南地区高,同时这也证明江南渔业生产比北方发达,成为唐代渔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