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气温越来越高,慢慢就迎来了鱼类繁殖的最佳季节。但是随之而来的则是猖獗的非法捕捞,农村地区的管理制度比较松散,以至于不合法的捕捞行为屡禁不止。顶风作案的人越来越多,是对农村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为了加强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渔业资源管理和捕捞形式监督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四种断子绝孙的捕鱼方式,看到后应及时制止:
一、毒鱼
毒鱼是指毒性极高的药物撒在水中,整片湖中的鱼类都会被毒死。这是一种严重破坏了鱼类资源的捕捞方式,还会对鱼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撒毒药的时候就一视同仁了,水域内大大小小的鱼类和生物都被直接灭杀。哪怕水草或其他植物,也会因为剧毒而腐烂枯萎,水资源受到污染,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
有剧毒性质的药物无法被快速分解,往往会在水域内存留很长时间。慢慢沉淀在底泥上,亦或者附着水生植物,长期存在会对水域及周围环境造成二次破坏。哪怕能侥幸存活下来,毒药在鱼类体内难以降解,被食用后毒性就会由鱼类转到人体。直接服用被毒死的鱼类,会危害到人体健康,残留的剧毒也会慢慢在人体内堆积。
二、炸鱼
这种捕捞方式同样具备极强的冲击力,会直接对水域内的生物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捕捞者把提前准备好的特定工具摆放在水里,一旦发生爆炸,冲击波会灭杀大片水域内的生物。无论大小,凡是在爆炸范围内的鱼类或生物,都难以在威力极强的冲击波下存活。相比起绝情的毒鱼的捕捞方式,炸鱼收获的鱼类可以直接食用。
只是被炸死的鱼并不会浮在水面上,有些鱼类尸体也会沉在水底。大量死鱼堆积在湖底,短时间难以被分解,对周围水域而言也是一种污染。没有办法处理的鱼类尸体会慢慢在水底腐坏,发散出的刺激性臭味会影响水质。鱼类时候产生的细菌会感染其他存活的生物,因此应及时打捞死鱼,否则会对水质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绝户网
捕鱼撒网是很正常的现象,只要是在合理的捕捞期内,国家并不会过多干涉。但是如果捕捞上来的鱼类过小,应该及时放生,给小型鱼类足够的生长空间和时间。可如果一视同仁地进行大片面积的捕捞,就会造成鱼类资源枯竭。所以渔政部门才会颁布限制渔网网眼大小的政令,放生还未成年的鱼类,给鱼类繁衍后代的机会。
而且在鱼类繁殖期间应禁止捕捞,渔民需要按照规定的渔网尺寸,选取合适网眼大小的规格。绝户网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不亚于其他几种“断子绝孙”的捕捞方式,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
直接把成年和未成年鱼类都一网打尽,使得鱼类没有繁衍和延续的机会。按照这种捕捞方式,水域内鱼类资源只会越来越少,繁衍的速度根本比不上捕捞的速度。
四、电鱼
这是一种掠夺性极强的捕捞方式,会对水域内的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的破坏。捕捞者会背上专用机器,以工具的方式将电通往水里,大大小小的鱼都会被电晕。可这种方式太过极端,幼小的鱼虾都会被电死,底栖水生动物及水中浮游生物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就算在放电后能侥幸活下来,但鱼类的身体也会受到严重损伤。
经受过电击的鱼类会失去繁殖能力,即便活着也没办法繁衍后代了。平凡电鱼会使湖泊中的生物彻底灭绝,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不可逆转。而且很多电力捕鱼工具比较简陋,放电过程中很可能会危害到捕捞者的安全。再加上没有完善的保护措施,捕捞者还需站在水中,因此电鱼的过程中具备极高的安全隐患。
总结:
未曾按照要求进行非法捕捞的,轻则没收捕捞工具并处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将会直接吊销捕捞许可证,以后都不能进行合法的捕捞了。如果态度极其嚣张的顶风作案,还有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渔民要分得清主次轻重,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就丢掉长久收入,合法合理的捕捞才能更加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