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升高海船船员本领素养,保险海上性命和家当平安,守护海洋处境,增进海运业进展,依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平安法》以及我国参加的干系国际左券规矩,制订本法则。
第二条 本法则合用于为博得《中华国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文凭》(如下简称为“适任文凭”)而施行的测试、评价以及适任文凭、适任文凭特免证实和本国适任文凭供认签证的签发与治理。
第三条 在华夏籍海船上就事的船主、高档船员和值班船员、值班机工应当持有与其所效劳的船舶航区、品种、品级或主机种别和所担当的职务符合的灵验适任文凭。但有本法则第六十六条文矩环境的,应当持有本法则第八章规矩的适任文凭特免证实。
在配备有寰球海上遇险和平安系统(如下简称GMDSS)的船舶、远洋挪移装配、海上平台或设备上就事的船主、驾驶员和无线电人员还应持有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文凭。
在军事船舶、渔船、非灵活船、非买卖的游艇、体育疏通船和构造容易的木船上效劳的船员不合用本条上述规矩。
第四条 请求适任文凭者应恰当如下基本前提:
(一)持有灵验的《船员效劳簿》;
(二)满意如下年事请求:
1.女性船员小于60周岁,男性船员小于65周岁;
2.请求海船船主、高档船员适任文凭者,年事不小于20周岁;
3.请求值班船员和值班机工适任文凭者,年事不小于18周岁;
(三)完结本法则规矩的响应船员教学和培训;
(四)具备本法则规矩的海上效劳资格和优越的海上平安纪录;
(五)恰当海船船员体检准则,希奇是对于视觉、听觉和措辞本事等方面的准则;
(六)经由本法则规矩的适任测试和评价,完结本法则规矩的船上培训或见习;
(七)本法则规矩的其他前提。
第五条 中华国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海船船员适任测试、评价和发证的主管陷阱。
中华国民共和国海事局(如下简称主管陷阱)所属各级海事治理机构在主管陷阱断定的工作领域内,详细负责海船船员适任测试、评价和发证办事。
第二章 适任文凭
第六条 适任文凭的合用领域遵从所合用的船舶航区、品级、职务和职能断定,并恰当海事治理机构签注的船舶或主促成动力装配品种束缚。
适任文凭持有人应当在适任文凭合用领域内担当职务也许担当低于适任文凭合用领域的职务。但担当值班船员或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务必持有值班船员或值班机工适任文凭。
第七条 适任文凭的基本体例包罗:
(一)适任文凭编号;
(二)持证人的姓名、诞华诞期、诞生住址、持证人签字;
(三)干系国际左券的合用条目;
(四)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品级、职务和职能;
(五)束缚项目;
(六)签发陷阱称号和签发官员签字;
(七)发证日期和灵验期截至日期。
适任文凭的灵验期不超越5年。文凭到期,持证人可遵从本法则规矩请求适任文凭再灵验。海事治理机构签发的文凭灵验期截至日期,对女性持证人,不得超越60周岁华诞;男性持证人,不得超越65周岁华诞。
第八条 适任文凭的“束缚项目”规矩适任文凭所能合用的船舶品种、主促成动力装配品种和航区。
船舶品种分为:物品输送船舶、非输送船、客船、滚装客船、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高速船、水产物输送船。
船舶主促成动力装配的品种分为:内燃机、蒸汽轮机、燃气轮机。
航辨别为:无穷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但GMDSS适任文凭的航辨别为:A1、A2、A3和A4海区。
“束缚项目”由签发适任文凭的海事治理机构遵从本法则的规矩签注。
第九条 适任文凭的种别、品级、职务和合用领域:
(一)适任文凭种别分为甲、乙、丙、丁类四种。
(二)适任文凭合用的船舶品级分为:
1.一等适任文凭:总吨及以上或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
2.二等适任文凭:至总吨或主促成动力装配至千瓦船舶;
3.三等适任文凭:未满总吨或主促成动力装配未满千瓦船舶。
但无穷航区(含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含近岸航区)值班船员或值班机工适任文凭合用的船舶品级为总吨或千瓦及以上船舶。
(三)适任文凭职务分为:船主、大副、二副、三副、值班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GMDSS甲第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职掌员、GMDSS限用职掌员。此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驾驶员和值班船员统称为船面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统称为轮机部船员。GMDSS甲第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通用职掌员、GMDSS限用职掌员统称为无线电人员。
(四)甲类适任文凭合用于:
1.无穷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2.无穷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3.GMDSS甲第无线电电子员;
4.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5.GMDSS通用职掌员。
(五)乙类适任文凭合用于:
1.近洋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洋航区至总吨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3.近洋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近洋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至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无穷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船员;
6.无穷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六)丙类适任文凭合用于:
1.沿海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2.沿海航区至总吨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3.沿海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4.沿海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至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5.GMDSS限用职掌员;
6.沿海航区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船员;
7.沿海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
(七)丁类适任文凭合用于:
1.近岸航区未满总吨船舶的船主、大副、二副和三副;
2.近岸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未满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3.近岸航区未满总吨船舶的值班船员;
4.近岸航区主促成动力装配未满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
在拖轮上就事的船主和船面部船员所持适任文凭品级应与该拖轮的主促成动力装配功率的品级相一致。
第十条 适任文凭由主管陷阱统一印制。
第三章 请求适任文凭的前提
第一节 船主和船面部船员
第十一条 请求船主或船面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完结如下专科教学和培训:
(一)请求无穷航区、沿海航区船舶的值班船员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主管陷阱规矩的值班船员适任培训时光也许完结帆海类技工学塾干系专科的教学。
(二)请求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2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学。
(三)请求无穷航区船舶大副、船主适任文凭者,应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高档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也许在完结本条(二)项规矩的教学的基本上,再完结不少于1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
第十二条 请求船主和船面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完老练悉和基本平安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总吨及以上船舶船主和船面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还应完结通晓救生艇筏和援助艇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主和驾驶员适任测试、评价者,还应完结高档消防培训、通晓挽救培训、雷乐视察与标绘和雷达摹拟器培训、主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总吨及以上船舶船主、大副适任测试、评价者,还应完结船上医护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第十三条 请求无穷航区、近洋航区船舶的船主、驾驶员适任文凭者,应当持有GMDSS通用职掌员适任文凭。
第十四条 请求船主或船面部船员职务提升测试、评价者,应具备如下海上效劳资格:
(一)请求值班船员适任文凭者,应在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船舶上效劳满6个月;
(二)请求三副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值班船员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三)请求大副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二副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四)请求船主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大副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8个月。
第十五条 请求航区张大测试、评价者,应持有与所请求的航区较低甲第航区但雷同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6个月。
持有沿海航区船主或船面部船员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6个月者,可跨航区请求无穷航区雷同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测试、评价。
第十六条 请求吨位升高测试、评价者,应持有与所请求的吨位较低甲第吨位但雷同航区和职务的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第十七条 同时请求航区张大和吨位升高测试、评价者,应持有与所请求的航区和吨位均较低甲第但雷同职务的适任文凭,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8个月。
第二节 轮机部船员
第十八条 请求轮机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完结如下专科教学和培训:
(一)请求无穷航区、沿海航区船舶的值班机工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主管陷阱规矩的值班机工适任培训也许完结帆海类技工学塾干系专科的教学。
(二)请求千瓦及以上船舶的三管轮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2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学。
(三)请求无穷航区船舶的大管轮、轮机长适任文凭者,应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高档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或完结本条(二)项规矩的教学,并再完结不少于1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
第十九条 请求轮机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均应完老练悉和基本平安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部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还应完结通晓救生艇筏和援助艇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测试、评价者,还应完结高档消防培训、通晓挽救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条 请求轮机部船员职务提升测试、评价者,应具备如下海上效劳资格:
(一)请求值班机工适任文凭者,应在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船舶上效劳满6个月;
(二)请求三管轮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值班机工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三)请求大管轮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二管轮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四)请求轮机长适任文凭者,应持有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大管轮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8个月。
第二十一条 请求航区张大测试、评价者,应持有与所请求航区较低甲第航区但雷同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6个月。
持有沿海航区轮机部船员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6个月者,可跨航区请求无穷航区雷同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
第二十二条 请求功率升高测试、评价者,应持有较低甲第功率但雷同航区和职务的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
第二十三条 同时请求航区张大和功率升高测试、评价者,应持有与所请求的航区和功率均较低甲第但雷同职务的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8个月。
第三节 无线电人员
第二十四条 请求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完结如下的专科教学和培训:
(一)请求GMDSS限用职掌员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6个月的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和培训也许完结帆海类技工学塾干系专科的学历教学。
(二)请求GMDSS通用职掌员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2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学。
(三)请求GMDSS一、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文凭者,应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高档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也许在完结本条(二)项规矩的教学的基本上,再完结不少于1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
第二十五条 请求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完老练悉和基本平安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请求GMDSS通用职掌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和甲第无线电电子员者还应完结通晓救生艇筏和援助艇培训和通晓挽救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 请求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持有GMDSS通用职掌员适任文凭,并最少具备12个月海上效劳资格。请求GMDSS甲第无线电电子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持有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适任文凭,并最少具备担当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18个月海上效劳资格。
第四节 希奇规矩
第二十七条 正在担当帆海类教学的学生在卒业或卒业前请求参加值班船员、值班机工、三副、三管轮和GMDSS通用职掌员适任测试、评价的,不受本章干系海上效劳资格规矩的束缚。
第二十八条 已持有合用于物品输送船舶适任文凭的船员在各种非输送船舶上的效劳资格可视为在物品输送船舶的海上效劳资格。
第二十九条 在近洋航区船舶上就事的船主、驾驶员、轮机长和轮机员的海上效劳资格可视为在无穷航区船舶上的海上效劳资格。
第三十条 现职船员在就事期间产生负有首要肩负的巨大及以上肩负变乱,并遭到海事治理机构行政惩罚的,其在产肇变乱前的海上效劳资格不能做为请求测试、评价和发证的海上效劳资格。海上效劳资格自产肇变乱后从头发端筹划,但应扣除适任文凭被淹留或拘留的时光。
第四章 非凡品种船舶的适任文凭
第一节 客船和滚装客船
第三十一条 在客船上效劳的船主、高档船员、值班船员、值班机工应完结客船船员非凡培训,博得客船船员非凡培训合格证,持有合用于客船的适任文凭。
第三十二条 在滚装客船上效劳的船主、高档船员、值班船员、值班机工应完结滚装客船非凡培训,博得滚装客船船员非凡培训合格证,持有合用于滚装客船的适任文凭。
第三十三条 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就事的船主和高档船员,应完结通晓救生艇筏和援助艇培训、高档消防培训、通晓挽救培训,并持有响应的培训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效劳的船主,应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高档工作教学也许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但已具备高档船主职称的船主不受本条文矩的束缚。
第三十五条 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船主、驾驶员适任文凭者应当完备如下前提:
(一)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船主适任文凭者,应在其他品种的响应船舶品级的海船上担当船主满24个月,平安纪录优越,并最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见习船主3个月;或持有客船或滚装客船大副适任文凭并在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输送船上担当大副不少于18个月,此中曾经担当客船或滚装客船大副最少6个月,经由船主测试、评价合格后,最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见习船主3个月。
(二)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大副适任文凭者,应在其他品种的响应船舶品级海船上担当大副满24个月,平安纪录优越,并最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见习大副3个月;或持有客船或滚装客船二副适任文凭并在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输送船上担当二副不少于6个月,此中曾经担当客船或滚装客船二副最少6个月,经由大副测试、评价合格后,最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见习大副3个月。
(三)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二副适任文凭者,应在其他品种的响应船舶品级海船上担当二副满12个月,平安纪录优越,并最少在客船、滚装客船到差见习二副3个月;或持有客船或滚装客船三副适任文凭并在响应航区、船舶品级的输送船上担当三副不少于12个月,此中曾经担当客船或滚装客船三副最少6个月,平安纪录优越。
(四)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三副适任文凭者,应在其他品种的响应船舶品级海船上担当三副满12个月,平安纪录优越,并最少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见习三副3个月;或经由三副适任测试、评价,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完陈规矩的18个月船上培训,平安纪录优越。
第三十六条 初度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轮机长、轮机员,应在其他品种的响应船舶品级海船上担当响应职务满12个月,平安纪录优越,并在客船或滚装客船到差响应见习职务3个月。
经由三管轮适任测试、评价者,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完陈规矩的18个月船上培训,平安纪录优越,可请求合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的三管轮适任文凭。
第三十七条 在客船、滚装客船上效劳的船主和高档船员应持响应航区总吨及以上或千瓦及以上船舶适任文凭。
在滚装客船上效劳的船主和高档船员的海上效劳资格遵从其适任文凭合用的航区、船舶品级断定。
第三十八条 除本法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文矩外,本节其他各条文矩合用于在两港间航程超越50海里(包罗50海里)的客船或滚装客船上效劳的船主和高档船员。
第二节 液货船
第三十九条 在液货船上就事的船主、高档船员、值班船员、值班机工,应完结响应的液货船非凡培训,博得非凡培训合格证,并持有合用于响应的液货船的适任文凭。
第四十条 在液货船上就事的船主和高档船员,应完结通晓救生艇筏和援助艇培训、高档消防培训、通晓挽救培训,并持有响应的专科培训合格证。
第四十一条 恰当本条文矩的船员,可请求其适任文凭的合用领域张大至响应品种的液货船:
(一)初度请求适任文凭合用于某品种液货船的船员,应在博得液货船非凡培训合格证后,在响应的液货船上见习不少于3个月。以后,适任文凭持有人经由其他品种的液货船非凡培训,并博得培训合格证后,便可请求其适任文凭合用于其他品种液货船。
(二)请求合用于无穷航区、近洋航区液货船船主、轮机长、大副、大管轮适任文凭者,应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高档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
(三)请求合用于无穷航区、近洋航区液货船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及沿海航区液货船船主、轮机长、大副、大管轮适任文凭者,应完结不少于2年的帆海类干系专科的工作教学,也许完结帆海类干系专科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教学。
第五章 适任测试和评价
第四十二条 海事治理机构应提早3个月颁布测试、评揣测划。
第四十三条 请求各种别、品级职务适任文凭的测试科目和评价项目按本法则附件实践。附件规矩的测试科目和评价项目,遵从国度干系国法、行政规矩和我国参加的干系国际左券规矩请求需求调度时,由主管陷阱以文献的表面调度并颁布。
第四十四条 适任测试、评价应当同时请求。请求适任测试、评价由船员自己或其托付别人或公司在主管陷阱规矩的请求期间内向海事治理机构提议。托付别人向海事治理机构提议请求的,应提交托付书和受托人的灵验身份证件。托付公司向海事治理机构提议请求的,该公司应当向海事治理机构存案。存案材料最少包罗买卖执照。
正在担当帆海类教学的学生请求参加适任测试、评价的,由其地点教学机构向海事治理机构提议。
第四十五条 请求人请求测试与评价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海船船员适任文凭请求表》;
(二)灵验的《船员效劳簿》;
(三)12个月内体检的《海船船员体魄检讨表》;
(四)现持有的适任文凭;
(五)本法则规矩的专科培训合格证;
(六)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张;
(七)灵验身份证件影印件;
(八)海事治理机构请求的讲明其适任情状的干系证实材料;
(九)帆海类教学的卒业文凭或卒业证实或学籍证实。
正在担当帆海类教学的学生请求适任测试、评价,应当向海事治理机构提交前款第(一)、(三)、(五)、(六)、(七)、(九)项规矩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 海事治理机构收到请求人的请求和干系质料后,应当施行查核。请求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马上一次性见告请求人需求补齐的统统材料。对恰当本法则第三章规矩前提的,应当于测试、评价发端5日前向请求人签发《准考订》。不恰当前提的,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5个办事日内送还请求材料,并解释情由。
第四十七条 参加适任测试、评价者应遵从科场法则。科场法则由主管陷阱宣告。
第四十八条 参加适任测试、评价,有部份科目或项目不合格者,也许在自初度测试、评价《准考订》签发之日起3年内请求5次补考。过期不能经由统统测试、评价的,全数已有测试、评价成绩生效。
正在担当帆海类教学的学生务必在评价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第四十九条 海事治理机构应颁布测试、评价成绩。考生的测试、评价成绩自统统科目和项目经由之日起5年内灵验。
第五十条 除本法则第五十五条文矩环境外,适任测试和评价由海事治理机构布局施行。
第五十一条 船员测试纲目和评价大纲由主管陷阱制订并颁布。
第五十二条 从事测试、评价的人员,应完备响应专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包罗海上效劳资格的响应专科办事体验,熟练响应的测试纲目和评价大纲,以及测试、评价程序、标准和请求。
采纳摹拟设备对船员或学生施行测试、评价的人员,还应经由响应的摹拟设备职掌和袭用的培训。
第五十三条 从事适任测试、评价和发证的海事治理机构,应竖立原料治理编制,并经由主管陷阱查核。适任测试、评价和发证办事,应在原料治理编制中遭到接续监控,保证到达原料目标。
第五十四条 从事帆海类教学的机构,应竖立船员教学和培训原料治理编制。教学和培训办事应在原料准则编制中遭到接续监控,保证到达原料目标。
第五十五条 在保证原料的前提下,主管陷阱也许供认恰当本法则第五十四条文矩的帆海类教学和培训机构在一按时光内按本法则自行布局的测试和评价等效于主管陷阱的测试和评价。干系帆海类教学和培训机构自行布局的测试和评价的举措由主管陷阱另行宣告。
第六章 船上培训和船上见习
第五十六条 曾经由无穷航区、近洋航区、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测试、评价者,应在5年内完结如下船上培训或船上见习:
(一)经由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测试和评价者,应持《船上培训纪录簿》,在船上完结不少于12个月海事治理机构核发的《船上培训纪录簿》中所规矩的船上培训项目和体例;此中应有6个月是在船主或高档船员的监视下实践了响应的驾驶台或机舱值班工作。
(二)经由船主、轮机长适任测试和评价者,可在担当大副、大管轮或见习船主、轮机长职务期间完结海事治理机构核发的《船上见习纪录簿》中所规矩的船上见习项目和体例。
请求GMDSS无线电人员文凭和各种适任文凭的航区张大、吨位或功率升高的,免予船上培训或船上见习。
第五十七条 曾经由近岸航区船主、高档船员适任测试和评价者,应在5年内完结不少于3个月响应职务的船上试验。
第五十八条 布局安顿船上培训和船上见习的公司应按主管陷阱的请求制订船上培训或见习商量和响应的治理轨制。
第七章 适任文凭的签发与治理
第五十九条 经由适任测试、评价并完结第六章规矩的船上培训或见习者,可向海事治理机构提议签发适任文凭的请求,并提交《船员效劳簿》和《船上培训纪录簿》或《船上见习纪录簿》(请求近岸航区船主、高档船员适任文凭者应提交船上试验汇报)。海事治理机构应当于受理请求之日起10个办事日内施行查核,经查核恰当本法则前提的,海事治理机构应当签发响应种别、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不恰当前提的,应当送还请求材料并解释情由。
请求人托付别人或公司提议请求的,合用本法则第四十四条的规矩。
第六十条 完结不少于2年的帆海类教学的学生经由值班船员、值班机工适任测试、评价者可向海事治理机构请求响应航区、专科的值班适任文凭。但须在船主、负责飞行值班的高档船员或合格的通常船员的提拔下实践值班工作不少于3个月后,方可参加飞行值班。
第六十一条 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文凭者,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可向海事治理机构提交本法则第四十五条(一)至(八)项规矩的材料请求料理二副、二管轮适任文凭。经海事治理机构按本法则第五十九条文矩查核合格,由海事治理机构签发响应种别、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
第六十二条 持有适任文凭者,应在适任文凭灵验期的结尾12个月内,向海事治理机构请求适任文凭再灵验。
第六十三条 请求适任文凭再灵验者,应满意如下前提之一:
(一)在近来5年内具备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文凭所载合用领域响应的海上效劳资格,且平安纪录优越。
(二)在近来5年内具备不少于12个月与其适任文凭所载合用领域响应的海上效劳资格,但平安纪录不良,或在近来5年内不具备与其适任文凭所载合用领域、响应的海上效劳资格或文凭生效者,应当参加并经由规矩的抽查科目和项目标测试和评价。
第六十四条 请求适任文凭再灵验者,应向海事治理机构提交本法则第四十五条第(一)至(八)项规矩的材料。经海事治理机构遵从本法则第五十九条文矩查核合格,由海事治理机构签发响应种别、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
第六十五条 适任文凭被毁坏、丢失,持证人可向原签发适任文凭的海事治理机构提议补发适任文凭的请求,并向海事治理机构提交本法则第四十五条第(一)、(二)、(三)、(六)、(八)项请求的材料和干系证实。由海事治理机构遵从本法则第五十九条文矩经查核合格,签发响应种别、船舶品级和职务的适任文凭。
补发的适任文凭的灵验期截至日期与原适任文凭的灵验期截至日期雷同。
第八章 特免证实
第六十六条 华夏籍船舶在海外口岸遇有在任船员仙游或其他持证船员因故不能实践其职务的其他非凡情状而需求增加地位时,船员所效劳的公司可向海事治理机构请求料理特免证实。受理请求的海事治理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个办事日内核实干系情状并报主管陷阱答应,恰当本章规矩前提的,可为该船舶上的高档船员签发为期不超越6个月的特免证实。但惟独在不行抗力的情状下方能签发船主或轮机长特免证实,且船主或轮机长特免证实的灵验期不得超越3个月。在任何情状下不得签发无线电人员适任文凭的特免证实。海事治理机构对不恰当本章规矩前提的,不予签发特免证实,并应当在受理请求之日起3个办事日内见告不予签发的决议及情由。
船员所效劳的公司向海事治理机构请求料理特免证实时,应提交请求汇报。汇报体例包罗:船舶称号、飞行地区、船舶泊岸口岸、签发目标的资格情状和请求情由及证实材料等。
第六十七条 请求驾驶员和轮机员特免证实者,应恰当如下前提:
(一)持有值班船员、值班机工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者,也许请求三副、三管轮特免证实。
(二)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6个月者,也许请求二副、二管轮特免证实。
(三)持有二副、二管轮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者,也许请求大副、大管轮特免证实。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副或大管轮适任文凭并实践担当其职务满12个月者,也许请求船主、轮机长特免证实。
第六十九条 一艘船舶上同时持特免证实的船主和高档船员统共不得超越3名。
第七十条 当事船舶来到华夏第1个口岸后,特免证实主动生效。生效的特免证实由船员所效劳的公司负责收回并送交海事治理机构。
第七十一条 特免证实由主管陷阱统一印制。
第九章 本国文凭的供认
第七十二条 持有《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准则左券》(如下简称STCW左券)缔约国签发的本国适任文凭的本国籍船员在华夏籍船舶上就事的,应当遵从本章规矩博得由主管陷阱签发的供认该文凭的签证(如下简称供认签证)。
未持有供认签证的上述船员不得在华夏籍船舶上就事。非STCW左券缔约国签发的适任文凭,不予签发供认签证。
第七十三条 请求供认签证,请求人应向海事治理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一)本国签发的适任文凭原件;
(二)讲明请求者恰当STCW左券干系要乞降该国干系规矩的证实文献;
(三)请求者的船员身份证件。
海事治理机构应对提交的材料施行查核,报经主管陷阱照准后,在受理请求之日起10个办事日内,对恰当本章规矩的请求人签发供认签证。不恰当本章规矩的,不予签发供认签证,并书面见告情由。
第七十四条 请求船主、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文凭供认签证的,该持证船员应参加干系培训,以完备中华国民共和国干系海上交通平安和处境守护规矩的干系常识。
第七十五条 供认另一STCW左券缔约国适任文凭的签证的灵验期不得超越被供认适任文凭的灵验期。
当被供认适任文凭生效时,供认该适任文凭的签证主动生效。
第七十六条 持有主管陷阱供认的另一STCW左券缔约国适任文凭的华夏籍船员,可向海事治理机构请求换发响应种别、船舶品级、职务的适任文凭。但海事治理机构以为需求时,请求者须经由测试和评价或完结响应的帆海类教学和培训。
华夏籍船员持有STCW左券非缔约国适任文凭及响应的海上效劳资格,不予供认。
第七十七条 海事治理机构发掘供认签证的持有人有不适任的左证,也许因违背干系规矩应当遭到拘留或撤消适任文凭惩罚的,也许拘留或撤消海事治理机构签发的供认签证。
第七十八条 供认签证由主管陷阱统一印制。
第十章 公司的肩负
第七十九条 公司应备有完全、最新的船员治理国法、规矩、规定和干系的国际左券。
公司应竖立船员档案,保证对船员委派、培训、就事、革职、平安本领查核以及干系船员测试、评价、文凭或签证持多情状等消息施行接续和灵验的治理,坚持并随时可查到在其船舶上效劳的全数船员的文献和数据,包罗船员的资格、培训、持证、适任情状以及衰弱环境等。
公司负责对委派的船员施行干系通晓营业和常识革新的培训,并应坚持完全的培训纪录。
第八十条 公司引导船员就事时,应保证被引导的船员:
(一)按本法则和干系船舶配员规矩的请求持有合适的适任文凭;
(二)熟练其在船舶的详细工作,以及船舶的安置、装配、设备、办事程序、特征平限定性;
(三)在紧张情状下和实践平安或防混浊职能时,能灵验行使工作。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向其治理的每艘船舶的船主供给书面批示,规矩船主应当遵从的旨在扶助新船员熟练其工作的干系要乞降程序,保证为新到船上办事的每个船员供给1个在实践其工作以前熟练船上设备、职掌程序以及为准确实践其工作所需的其他安顿的公道时机。上述干系要乞降程序的体例应包罗:
(一)给出一段公道的时光,在此期间,每个新船员将有时机熟悉其行将运用或职掌的详细设备,船上详细的值班、平安、处境守护和紧张程序以及需求晓得的准确实践指定工作的干系安顿;
(二)指定1名熟悉情状的船员,负责使每个新船员赢得基本消息。
第十一章 监视治理
第八十二条 船员在船就事期间,其适任文凭原件应保存在船上,并担当海事治理机构的监视检讨;船员辞职后应将适任文凭妥为保存,不得留船保存。
第八十三条 产生如下情状之一,有显然情由以为持证人未能坚持值班准则时,海事治理机构可对持证人坚持值班准则的本事和资格施行专科性评价:
(一)船舶产生碰撞、搁浅或触礁;
(二)在飞行、锚泊或靠泊时,从船上不法排放物质;
(三)违背飞行法则;
(四)以其他危及海上性命、家当平安和海洋处境的方法职掌船舶。
评价不合格者,海事治理机构可依照评价的实践情状请求其从头培训和测试也许对其签发以其评价后确认的本事相适应的较低品级、职务的适任文凭。详细评价程序和举措由主管陷阱另行制订。
第八十四条 海事治理机构在照章实践船舶平安检讨时可对船员施行实操性检讨。对实操性检讨不合格的船员,情节严峻的,可选取逼迫培训的行政方法。
第八十五条 因违背海事行政治理规矩被撤消适任文凭者,自文凭被撤消之日起1年后,可按本法则第五十九条的规矩向原签发机构请求适任文凭。
海事治理机构可依照其违背海事行政治理的程度等情状经由如下方法签发包罗较低航区、品级、职务在内的适任文凭:
(一)参加培训;
(二)经由确定评价项目标评价;
(三)经由确定测试科目标测试。
第八十六条 除海事治理机构照章实践外,任何机讲和限度不得以任何情由拘留或撤消船员适任文凭。
第八十七条 海事治理机构应为每个持有适任文凭的船员竖立船员档案,包罗对船员的实操性检讨不合格和违背叛上交通平安治理规矩的动做给予纪录。
干系公司或机构可照章向海事治理机构盘查船员档案。
第十二章 国法肩负和行政方法
第八十八条 船员从事也许参加捏造、变造、销售、让渡船员适任文凭牟取不法甜头,有不法所得的,海事治理机构对该船员处以不超越不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越3万元,没有不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越1万元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以诳骗、行贿、遮掩干系情状也许供给虚伪证实材料等不合适的机谋向海事治理机构诳骗适任文凭、特免证实、供认签证的,海事治理机构应当推辞受理或不予签发,1年内不予受理响应请求;经由上述方法曾经博得适任文凭、特免证实、供认签证的,海事治理机构应当刊出该适任文凭、特免证实或供认签证,3年内不予受理响应请求。
对有前款规矩动做的请求人或船员,海事治理机构可处以元如下的罚款。
第九十条 船员、适任文凭请求人有其他违背海上船员治理纪律动做的,由海事治理机构遵从《中华国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惩罚规矩》施行惩罚。
第九十一条 主管陷阱和海事治理机构发掘持证船员有不法博得的适任文凭或捏造、变造的适任文凭,应当给予充公和刊出。
第九十二条 海事治理机构可对违背本法则第四十七条文矩的船员选取如下1种或几种行政方法:
(一)责令其退出科场;
(二)堵塞其测试、评价;
(三)宣告其当期测试、评价成绩做废。
第九十三条 海事治理机构执法人员在实践本法则时,有徇私做弊、玩忽负担、滥用权柄、索贿行贿或其他不法渎职动做的,由地点单元给予行政惩罚。其动做得罪刑律的,由国法陷阱照章究查刑事肩负。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九十四条 在本法则中,如下用语的含意为:
(一)“船员”系指已持有或正在请求也许证实持证人完备满意STCW左券规矩的专科技巧文凭的人员也许正在帆海类教学机构担当STCW左券规矩的专科技巧练习的学生。
(二)“船主”系指在海船上就事并负责请示一艘船舶的人。
(三)“大副”系指级别仅次于船主,而且在船主不能办事时代替船主请示船舶的船面部高档船员。
(四)“轮机长”系指主管船舶死板促成以及死板和电气装配的职掌和维持的轮机部高档船员。
(五)“大管轮”系指级别仅次于轮机长,而且在轮机长不能办事时代替轮机长负责船舶死板促成以及死板和电气装配的职掌和维持的轮机部高档船员。
(六)“高档船员”系指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GMDSS甲第无线电电子员、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和GMDSS通用职掌员的统称。
(七)“海船”系指飞行于海上以及江海直达的各种灵活船舶。
(八)“军事船舶”系指队伍占有并用于军事目标的船舶。
(九)“渔船”系指用于捕捞鱼类、鲸鱼、海豹、海象或其他海洋生物质源的船舶。
(十)“液货船”系指制作或改建成恰当于输送散装液体物品的船舶,包罗:油轮、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三种。
1.“油轮”系指制作并用于运载散装火油和火油产物的船舶;
2.“化学品船”系指制作或改建成用于散装运载《国际散装化学品法则》第17章所列的任何液体产物的船舶;
3.“液化气体船”系指制作或改建成用于散装运载《国际气体船舶法则》第19章所列的任何液化气体或其他产物的船舶。
(十一)“客船”系指《年国际海上性命平安左券》规矩载客超越12人的船舶。
(十二)“滚装客船”系指经修改的《年国际海上性命平安左券》所限定的、设有滚装物品场所或特种场所的客船。
(十三)“非输送船”系指不从事物品(或搭客)输送的其他范例船舶,如工程船舶、拖轮等。
(十四)“水产物输送船”系指特地从事冷冻产物或鲜活水产物输送的输送船舶。
(十五)“高速船”系指商量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小时及以上动力撑持船舶和排水型船舶,但不包罗通例客船、货船、滚装客船和集装箱船舶。
(十六)“无穷航区”系指海到差何通航水域,此中包罗寰宇列国的盛开口岸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道。
(十七)“近洋航区”系指北纬55度至北回归线之间与东经度以西的安祥洋水域以及北回归线至赤道之间与东经99度以东、东经度以西所包罗的安祥洋水域。
(十八)“沿海航区”系指包罗华夏的近岸航区、黄海、东海、南海和华夏各沿海口岸的水域。
(十九)“近岸航区”系指距华夏海岸不超越50海里或按习惯航路飞行在华夏沿海各口岸间的通航水域。
(二十)“寰球海上遇险和平安系统(GMDSS)”系指经修改的《无线电法则》和《年国际海上性命平安左券》规矩的寰球海上挪移无线电通信系统。
(二十一)“A1海区”系指最少由一个具备接续数字筛选叫唤(即DSC)报警本事的甚高频(VH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遮盖的地区。
(二十二)“A2海区”系指除A1海区除外,最少由一个具备接续DSC报警本事的中频(M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遮盖的地区。
(二十三)“A3海区”系指A1和A2海区除外,由具备接续报警本事的国际海事卫星布局(INMARSAT)停止卫星遮盖的地区。
(二十四)“A4海区”指A1、A2和A3海区除外的海区。
(二十五)“专科培训”系指主管陷阱根据国度干系国法、规矩和STCW左券第Ⅱ、Ⅲ、Ⅳ、Ⅵ章规矩船上干系人员应完结的专科练习。
(二十六)“非凡培训”系指主管陷阱根据国度干系国法、规矩和STCW左券第Ⅴ章规矩船上干系人员应完结的非凡练习。
(二十七)“帆海类教学”系指经国度教学主管部门答应的从事船舶驾驶、帆海本领、轮机治理、轮机工程、船舶通信、航政治理等干系专科的教学(包罗学历教学、工作教学、成人教学等)。
(二十八)“适任测试”系指采纳书面或电子方法对船员施行理论常识、观点、旨趣等体例的侦查,以查核船员的专科常识程度和袭用本事。
(二十九)“适任评价”系指以归纳袭用本事和实践职掌本事为首要目标,经由响应设备或摹拟器职掌、听力检验、口试、船上培训以及海上资格和事迹查核等,对船员施行的技巧查核。
(三十)“海上效劳资格”系指与签发的文凭或其他资格干系的船上效劳时光。
(三十一)“公司”系指船舶全数人也许从船舶全数人处博得船舶营运资格,并因而准许承当船舶全数人允诺当的本法则和STCW左券所规矩的全数责任和肩负的船舶治理人、光船租借人等其他单元或限度。
第九十五条 海船船员体魄检讨采纳中华国民共和邦交通部行业准则JT—93《海船船员体检请求》中规矩的表格和准则请求。
第九十六条 公事船舶船员测试、评价和发证治理举措由主管陷阱另行制订。
第九十七条 如下船舶船员的测试、评价和发证举措由直属海事治理机构制订,报主管陷阱答应存案。
(一)在两港间航程不够50海里的客船或滚装客船上就事的船主和高档船员;
(二)未满总吨船舶的船主和船面部船员;
(三)主促成动力装配未满千瓦船舶的轮机部船员;
(四)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邻近水域飞行和功课的船舶上的船员;
(五)非买卖游艇支配人员;
(六)摩托艇支配人员。
第九十八条 曾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军事船舶上担当驾驶、轮机和无线电通信职务的人员,如需到海船上办事,可向主管陷阱指定的海事治理机构遵从本法则规矩请求响应的适任文凭。干系该类船舶船员请求海船船员适任测试、评价的举措由主管陷阱另行制订。
第九十九条 持有沿海航区、近岸航区适任文凭的船主、驾驶员,需参加港澳航路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博得合用于港澳航路的适任文凭后,方可在飞行于香港、澳门航路的船舶上就事。
第一百条 本法则自年8月1日起实践,年11月5日交通部颁布的《中华国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测试、评价和发证法则》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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