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沿河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修复水生

近日,沿河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洪渡镇人民政府,在洪渡镇乌江码头开展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在洪渡镇乌江码头将余尾鱼种放流乌江。

据悉,年8月3日,洪渡镇洪渡社区居民陈林,重庆市酉阳县龚滩镇村民董继华二人在洪渡河水域使用渔网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洪渡镇派出所干警当场抓获并移交沿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经县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根据渔业法及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陈林、董继华共处罚款元,并通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方式,责令两个当事人开展价值元的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工作。

“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行政执法的协同配合,形成对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合力,既是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担当乌江上游保护责任的应有举措,同时也是监督推动乌江流域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落实中央、省、市和最高检8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具体体现。”该县人民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敖晓云说。

“我们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改善修复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环境与生态的协调发展。”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田波说。

此次活动放流鱼苗有鲢鱼和鳙鱼两个品种,长度分别为10至15厘米。通过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将进一步改善乌江水域水生生态环境,维护鱼类多样性,倡导全民增强法治保护生态意识。

沿河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洪全邹琴印

编辑田 叶

编审侯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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