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剑河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在长江支流清水江剑河段的仰阿莎湖畔立牌建立,这是清水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首个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基地。
此前,吴某、方某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查办,剑河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当事人吴某、方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仍要承担增殖放流恢复生态的民事责任。吴某、方某某采购一万余元的黄辣丁约余尾投放于清水江。
近年来,剑河县检察院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犯罪嫌疑人是否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考量因素。该院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已建立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对外与相关行政机关已达成共识,在渔业资源生态损害评估、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生态环境资源监管职责和协作方式,共同保护绿水青山。
年以来,剑河县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0次,向清水江投放鱼类余尾。
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为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联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剑河将全力把增殖放流生态修复基地建设成具有生态环境司法、行政联动保护特色的生态修复平台,多方合力共同保护好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罗华
编辑严瓯
编审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