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安全生产关系渔民家庭的团圆、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创造和谐幸福的渔业生产环境。建德市目前共有艘渔船登记在册,分布在新安江、富春江和兰江3条省级河道建德市辖区8个沿江乡镇(街道)。建德市农业农村局始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依法行政”的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抓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渔船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多年来,保持渔船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提本质”攻坚战,为建德现代渔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每年邀请交通海事处、公安水上派出所参与组织渔民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集中培训,向渔民讲授渔船安全知识问答、渔船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溺水警情的规范处置、港航管理相关规定以及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置等知识。通过培训,帮助渔民更全面地了解、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做好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方法,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培训要求渔民学以致用,将培训中学到的渔船安全、作业、停泊、航行、溺水救助等方面知识,运用到日常的渔船安全生产活动管理中,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做好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增强渔船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渔船不带“病”出航。在捕捞作业中不发生违章载客、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超风力航行、不使用信号灯、在航道上作业、跨范围捕捞、恶劣天气和汛期等时段不听主管部门管理等行为发生。通过培训,强化职务船员的思想认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其所有的渔业船舶、普通船员及设施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船舶及普通船员水上生产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把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船,落实到人,不断推进建德市渔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在汛期、恶劣天气、台风、暴雨、泄洪等重要时段不断向渔民发送恶劣天气预报和管理要求提醒,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管理,帮助渔民应急转泊、固定渔船等,防止渔船沉没、移锚、被洪水冲走等情况发生,确保渔船安全。
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渔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广泛征求交通海事处、公安水上派出所、乡镇(街道)、渔民等意见,与交通海事处、公安水上派出所召开水上安全生产联席例会,分析研究解决渔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组建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建立渔船安全生产联系人制度,不断完善渔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防台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制定《建德市禁渔区、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从年开始在钱塘江流域(建德段)新安江、富春江、兰江实行禁渔。借鉴G20峰会渔船管理经验,本着方便渔民、集中管理原则,设置14个渔船集中停泊点,悬挂横幅、设置标牌、落实渔民组长14人。开展座谈宣传,通过“建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