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太湖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湖州市太湖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10月15日正式出台。

方案提出,我市按照“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全面落实禁捕退捕各项措施,确保我市太湖渔民全部退出捕捞生产,退捕渔民生计得到保障,太湖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在全面退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利用水面规划,发展增殖渔业,有组织地进行捕捞。

《方案》要求,湖州把修复太湖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通过实施精准退捕,强化安置保障,加强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太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切实维护退捕渔民合法权益,坚决打赢太湖禁捕退捕攻坚战。

资料图邹黎/摄

《方案》提出,我市全面对标对表国家要求,全面摸清太湖渔船渔民底数,全面落实禁捕退捕任务,做到禁得到位、退得彻底稳妥;以改善渔民民生、稳定渔民思想为导向,对符合退捕条件的渔民要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解除渔民后顾之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相关区县(包括吴兴区、南太湖新区、长兴县)为责任主体,有关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督查问效。

资料图邹黎/摄

根据规定,今年10月-11月为我市禁捕退捕工作全面实施阶段。《方案》要求,各地对辖区内退捕渔民的捕捞许可证、渔船、网具、船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住所、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核查登记,锁定渔民范围,作为补偿安置工作对象。同时,规范登记造册,推进退捕渔船分类处置,网具集中销毁,严格监督验收,实现证注销、船处理、网销毁。退捕后的生计保障是广大退捕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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