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本市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结合本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实际,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采取线上结合线下方式开展安全教育、业务培训、隐患排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渔业安全治理能力,为本市渔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下面这份《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倡议书》,请广大渔民朋友们查收!
亲爱的渔民兄弟:
海上行船风里来雨里去,家里亲人盼您出海安全返航,千辛万苦只为幸福生活,先有安全才有幸福,我们倡议您做到: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船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将航行作业区域及抗风等级的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严格遵守伏季休渔制度,伏休结束后方能开航生产;出航前为渔船及船员办理保险并按照规定落实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
二、做好安全自查工作
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针对救生、消防、号灯号型、渔捞设备及通导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随船携带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及船员证书;加强船员岗位操作培训,让船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船员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作业期间佩戴必要的劳防用具(手套、安全帽等)。
三、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通导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障通讯畅通。加强自救互救意识,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或险情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程度。
四、及时接收预警信息
坚持收听、收看气象广播、手机短信、渔业通讯岸台及监控平台等渠道发布的灾害性预警信息。收到恶劣天气预警后,要加强与(编组)其他船舶的联系,及时采取返港、避风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加强值班瞭望工作
加强值班瞭望工作,特别是夜间航行、作业过程中的值班和瞭望,配备并按规定正确显示号灯,开启北斗、AIS、雷达等设备,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