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版来了

本文转自:大观新闻

7月19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大连海事局副局长高杰,大连海事局监管一处处长徐东,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袁川通报新修订的《大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相关情况。

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主任

大连海事局副局长高杰

调整后的

市海上搜救成员单位达46家

近年来,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充分发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搜救精神,深入践行“惠海泽航、人本至善”的海上搜救文化理念,大力推进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牢牢守住大连沿海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域清洁的海上最后一道防线。

年预案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大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年修订发布以来,在提升我市海上搜救能力、保障航运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至今,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指挥海上搜救行动次,组织、协调出动各类救助船艇艘次、飞机架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人,成功救助船舶艘,海上人命搜救成功率达96.2%,其中商船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妥善处置了“1·14夏家河子海滨浴场59人被困浮冰”“5·1‘辽大花渔’轮翻沉”“12·26‘HAIHONG01’轮翻沉”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海上险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海上生命财产安全。

年预案修订的背景

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应急管理体系作出重大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预案》编制的法律依据陆续修订。

年,《大连市机构改革方案》出台,《预案》中的部分成员单位发生职能调整和撤并。此外,随着“一带一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加速实施,大连市进一步明确建设东北亚海洋强市的发展目标,海上风电等大型涉水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发展迅速,港口建设和航运发展也进入快车道,海上安全保障需求与量级不断提升。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与机构改革后各相关单位职责相适应,在新形势下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和实际工作需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修订完善。

《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于5月30日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共8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海上险情分级与分级响应、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进一步完善编制依据。新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进一步充实组织体系。成员单位加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海洋局大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大连海警局和大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连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大窑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尚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长兴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调整后的市海上搜救成员单位覆盖市直部门、中直部门、军队、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等合计46家。

■进一步优化行动程序。海上搜救行动是海上救援工作的核心环节,《预案》重点对包括海上遇险报警、遇险信息核实与评估、先期处置、海上突发时间信息报告等在内的应急处置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完善了关于海上搜救行动终(中)止、恢复的规定。

推动《预案》落实

为尽快推进《预案》落实到位,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推进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以机制保障《预案》落实。目前,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已设立旅顺口区海上搜救中心、庄河市海上搜救中心、长海县海上搜救中心、普兰店区海上搜救中心、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上搜救中心共计5个区(市)县海上搜救中心。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将继续通过加强与各区县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各区县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发布,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水上搜救管理体系,全面提高我市海上搜救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开展应急演习演练,以实战保障《预案》落实。结合海上搜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现场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多样的演习演练。

▲国际游艇码头消防救生演习

第三,构建社会广泛参与格局,以宣传保障《预案》落实。通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公众的海上安全意识和海上搜救工作的社会影响。

■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应急宣传活动。

▲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

■组织开展《预案》专题培训,集中举办年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协调员培训班。

▲安全知识进渔港

■通过荣誉申报、表彰、配给物资、海上搜救奖励发放等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搜救工作的热情,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市海上搜救中心协调指挥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开展搜救后评估,持续做好《预案》动态管理。将《预案》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动态化轨道,通过对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搜救案例进行事后评估,进一步总结搜救行动经验,提高搜救工作水平,积累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改进经验,为科学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提供可靠保障。

大连海事局监管一处处长徐东

立足“事在海上、管在岸上”

统筹规范游艇产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大连包括游艇经济在内的海上新业态发展快速,丰富了市民的业余水上活动,也产生了一些安全隐患。

年12月,大连海事局牵头11家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游艇、摩托艇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立足“事在海上、管在岸上”,推进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统筹规范游艇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

大连海事局已按照《指导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游艇安全监管,具体措施如下:

■严把准入关。加强对拟登记游艇用途、质量的核查,确保游艇适航;加强游艇培训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船员培训源头管理;加强游艇驾驶证考试发证管理,确保船员适任。

■推动制度完善。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提出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调研,加快推进游艇产业地方性立法。

■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游艇码头专项规划、划定停泊点及活动区域工作,加快完善游艇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现场监管。从严开展现场执法,严厉打击辖区海上游艇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北斗监管项目落实,构建游艇智能化监管平台,切实提高游艇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成功救助率,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海事船艇驱逐妨碍渔船集中出港的碍航摩托艇

■深化预防预控。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强化游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发布相关服务和警示信息,保障游艇航行活动安全有序。

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袁川

巩固商渔共治专项行动成效

强化搜救应急能力及救助力量建设

大连辖区商船人命救助成功率

连续9年保持%

随着大连沿海港口建设、渔业捕捞、海上旅游、海上运输等海上活动日益频繁,活动风险有所增加,对海上搜救应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涉渔类险情一直是海上搜救工作中的难点,因其物标小、不容易被搜救力量发现,救生设置配套不全,险情发生地时常在远海水域,如果渔船违反定线制航行作业、不按规定值班,商渔船碰撞事故也难免发生,给海上搜救工作增加了难度。

在海上搜救行动中,大连海事局始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搜救力量派遣上统筹协调各搜救力量参与搜救行动,充分发挥“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优势,与搜救成员单位及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确保遇险人员、船舶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海事部门始终重视商船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船舶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船方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商船的自救能力,也为搜救行动开展提供了便利。从险情救助效果来看,大连辖区商船人命救助成功率已经连续9年保持%。

▲船舶安全检查

大连海事局近两年与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商渔共治”和“商渔共治”专项行动,实施联合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网位仪AIS”清理,保障商渔船航路畅通,通过商渔事故调查“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行动开展后,涉渔类险情及商渔船碰撞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普及安全知识

▲渔港普及商渔船防碰撞知识

下一步

大连海事局也将继续深化“一案三制”建设,巩固商渔共治专项行动成效,坚持“防救结合”,强化搜救应急能力及救助力量建设,尽心尽责尽力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我市海上搜救志愿者7支队伍、余人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的特点,尤其在近岸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溺水搜救等方面优势明显。目前我市海上搜救志愿者共有7支队伍,大连市区5支,庄河市有1支,长海县1支,总人数余人,基本实现了重点浴场水域搜救力量全覆盖。

这些志愿者来自医生、教师、船员、警察、退役军人等,覆盖了水上技能、医疗急救、新闻媒体、航海技术等多个专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与专业救助力量、公务力量和军警力量一同守护人民群众水上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对于搜救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大连市海上搜救中心也始终鼓励引导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成长,每年都会通过荣誉申报、表彰、配给物资、海上搜救奖励发放等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搜救工作的热情,同时通过开展搜救志愿者培训班、搜救实战演练等方式,提升搜救志愿者参与海上搜救的专业能力和技能。近五年,累计选派近人次参加搜救协调员培训班,招募海上搜救志愿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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