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陆地总面积5%~8%的全球湿地,每年可提供约万亿元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占所有类型生态系统的23%,是地球上最有价值的生态系统之一。年6月1日实施的《湿地保护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对湿地保护、可持续利用、修复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基于自然的湿地解决方案成为主流。
湿地是强大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湿地具有极高的生物多样性。世界上40%的物种在湿地中繁衍生活,是许多珍稀水禽鸟类的繁殖和越冬地。中国是世界上湿地类型齐全、数量丰富的国家之一。据现有资料统计,我国有滨海湿地植物种,动物种;内陆湿地植物种,动物种。湿地维持着丰富的生物物种,是重要的遗传基因库,是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
湿地是陆地上碳素积累速度最快的自然生态系统,碳处理是湿地重要的调节服务功能之一。湿地中的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储存在植物体内。植物死亡后,其体内大部分碳被转入地下,其中部分有机碳被微生物分解,释放甲烷,其余未被分解的有机碳形成腐殖质和泥炭,累积成湿地土壤。湿地占地球面积5%~8%,储存了吉吨(Gt)的碳,占陆地碳库的35%。其中,面积仅占3%的泥炭地储存了陆地约30%的碳。滨海湿地具有初级生产力高、有机质降解速率低以及碳沉积埋藏速率高等特征,全球滨海湿地的总碳埋藏速率为每年54Tg的碳,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第24次缔约方大会把海岸带“蓝碳”(海洋碳汇)列为应对气候变化六大措施之一。湿地生态系统的固碳调节服务功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北京市南海子湿地水草丰美,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在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张宇晨摄
湿地生态系统同样能够调节径流、减少风暴、净化水质、调节小气候,在水源涵养、抵御洪水、减缓灾害和控制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洪泛平原、湖泊和沼泽是蓄水的天然海绵。丰水期时,湿地分洪削峰,调节水位,缓解堤坝压力。枯水期时,湿地释放出储存的水量,调节径流,有利于保持流域水量平衡。沿海地区的红树林、珊瑚礁对基底有稳固作用,可削弱海浪和水流的冲力并降解沉积物,构筑防御自然灾害的天然屏障,降低海浪、风暴潮和海啸的强度,控制海岸线侵蚀。全球现有的滨海湿地,每年能提供平均3万亿元的台风防护减灾服务价值,挽救条生命。我国滨海湿地无论是在减少台风经济损失还是挽救人类生命方面发挥的作用都位列全球前五。环境污染水体流经湿地时流速减缓,有利于通过沉降、植物或微生物吸附等方式达到水质净化的作用。我国湿地生态系统每年从水体中净化去除的总氮和总磷分别为4.6Tg和0.6Tg。
湿地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环境资产之一,提供了淡水资源、淡水产品和动植物资源。湿地为人类提供的物质产品,涵盖水稻田、家禽、鱼类、中草药、基因材料和工业原料等诸多方面。湿地是人类重要的生计来源,为农业、渔业等产业提供发展基础,在美化环境和娱乐观光等方面也提供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全球有10亿人口以湿地为生,我国有3亿人直接依赖湿地生活。近年来,湿地公园的建设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和生态旅游渠道,改善了居住环境,湿地已成为集自然观光、旅游文教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旅游资源。
由此,湿地基于其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维持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福祉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保护和修复湿地可以保护人类的安全和福祉,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探索湿地生态治理的特色路径
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复杂,气候条件多样,湿地面积大、分布广、类型丰富。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湿地作为“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总面积为.93万公顷,包括7个二级地类,即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和沼泽地,各类面积分别占全国湿地面积的0.12%、9.41%、3.22%、47.48%、6.44%、25.08%和8.25%。在我国境内,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其中,青海、西藏、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甘肃等7个省份,占全国湿地的88%。
曾几何时,伴随经济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我国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系列问题:一是土地利用变化,造成湿地功能下降。如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和城市开发占用天然湿地,造成我国天然湿地面积削减、功能下降。再如大江、大河上游天然林的减少,影响了流域生态平衡,使来水量减少,河流含沙量增大,造成河床、湖底等的淤积,湿地水位下降,并使湿地面积和容量不断减小,功能衰退,洪涝灾害加剧。二是湿地生物资源的过度利用,导致湿地生物群落结构的改变及多样性的降低。三是湿地环境污染。污染湿地的因子包括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油气开发等引起的漏油、溢油事故,以及农药、化肥引起的面源污染等。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体系建设。在法规制度方面,出台了系列湿地保护法规,并于年底出台了《湿地保护法》。在保护管理方面,建立了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总体稳定良好,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在修复工程规划方面,我国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累计投入亿元,实施了多个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在调查监测方面,我国完成了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三调”正式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在对外履约方面,我国作为《湿地公约》常委会成员和科技委员会主席,深度参与公约事务和规则制定,如《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我国首提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在国际合作和交流方面,响应《湿地公约》《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通过相关决议,积极筹建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全球滨海论坛,有力促进了全球滨海地区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同时,承办《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为全球湿地生态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湿地保护法》使基于自然的湿地解决方案受到社会的共同关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即采取行动保护、可持续利用和修复天然或经过改造的生态系统,有效和适应性地应对社会挑战,同时对人类福祉、生态系统复原力和生物多样性产生惠益。《湿地保护法》明确规范了湿地保护、利用和修复活动,使中国基于自然的湿地解决方案主流化。
湿地保护制度。《湿地保护法》规定了有中国特色的总量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实行湿地总量占补平衡,并建立湿地分级保护。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国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规定国家坚持生态优先,完善湿地保护制度。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养殖、防洪等相关行政许可时,应当加强对有关湿地利用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湿地保护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有效保护中国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湿地可持续利用制度。《湿地保护法》规范了明智利用湿地的模式及程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规定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明确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过度放牧或者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或者灭绝式捕捞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为湿地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
湿地修复制度。《湿地保护法》规定了湿地修复主体、标准和方式。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导致湿地破坏的违法行为人确定为湿地修复主体,体现“谁破坏谁修复”的环境法理。授权国务院林业草原、标准化主管部门等协同制定湿地生态修复国家标准,确立“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基于自然的方式,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破碎化严重或者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综合整治和修复,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担负修复责任,要为修复重要湿地编制修复方案,按方案完成修复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和公开修复情况。健全了湿地修复从方案、实施、验收到监管的全过程制度。
总之,年6月1日正式实施《湿地保护法》,必将极大地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修复湿地的自然解决方案进程,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培养关于湿地生态服务重要性的社会共同意识,使其主流化。随着《湿地保护法》贯彻的不断深入,中国也必将为世界提供更多的基于自然的湿地解决方案。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作者:罗明孙雨芹刘涵杨崇曜文字编辑:宋梅新媒体编辑:赵志坤初审:赵蕾审核:程秀娟审签:赵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