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牢固树立渔业安全生产底线意识,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思路,加大隐患排查,坚决闭环整改,防范化解隐患风险。多年来,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持续向好,未发生一般等级以上渔业安全事故。
依港管船,探求安全监管“最小公倍数”。构建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完备、管理先进、生态良好的现代渔港体系,按照“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渔”的目标,推动渔港“港长制”实施,明确属地及相关单位的渔港管理职责,落实进出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渔港对渔船的天然聚集功能,产生聚变效应,探求安全监管“最省模式”。今年来,全市共查处渔业安全生产案件8起(进出港报告不实2起、职务船员配备不齐3起、超航区3起),罚款元。
定船联人,摸排安全隐患“最大公约数”。建立健全渔船岗位职责,推动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海洋捕捞渔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一艘、放行一艘;出港后每日上报《在海生产渔船日报表》《在港渔船日报表》,掌握渔船北斗终端开机和进出港报告执行情况,巧妙借助渔船与渔民的紧密联系,提高集约效应,摸排安全隐患“通病顽疾”。今年来,苏州市19艘海洋捕捞渔船共检查发现隐患33起,整改33起。
以人为本,绘就安全生产“最美同心圆”。逐级与渔民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素质和隐患排查能力,与气象、海事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提供气象预警和避险信息服务,稳步落实渔民主体责任,促进叠加效应,绘就安全生产“圆满蓝图”。今年来,全市共举办渔业船员安全培训等12期,培训人次;参加人身互助保险人,保费55.87万元;理赔9起,赔付金额1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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