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上虞男子叶某
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抓了
没想到
不到一个月
上虞又有人顶风作案
近日,上虞警方又抓获
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
对于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上虞警方将严厉打击
非法毒鱼,抓!
5月9日晚10点左右,道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长溇村巡逻时,发现西山头桥附近河道,两男子正在非法捕鱼。
“几天前,我们就接到群众举报,连日来加强巡逻力度,但总是无功而返,这次终于被我们逮了个正着。”民警在现场查获尾虾,黄鳝和泥鳅等若干,以及大量捕鱼工具,还包括毒鱼的农药。
随后,两男子被带至派出所。经审查,两男子交代,当晚9点,他们就带上捕鱼工具和毒鱼农药来到河边,想抓点鱼解解馋。目前,两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电捕鱼,抓!
5月8日晚23时,盖北派出所民警在谢塘镇星明村附近河道巡逻时,发现昏暗的河面传来两束灯光。民警立即靠近,两男子正划着一艘小船靠近岸边。
“你们干嘛呢?”面对民警询问,两男子支支吾吾,而小船上,两人“战果”颇丰:黄鳝31条,鱼75条,虾尾。
据沈某交代,当晚,他一时心血来潮,就叫上朋友去河里试试运气。目前,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同伴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
再次提醒
非法捕鱼,后果很严重!
上虞区年禁渔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年度钱塘江流域禁渔管理的通知》(浙农渔发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平衡,现将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禁渔区域及时间
1.钱塘江干流绍兴段(嘉绍大桥以西至柯桥、萧山交界处)及重要支流浦阳江、曹娥江,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其中曹娥江四环大桥至城南大桥、上浦闸至指石山江段禁渔时间延迟至9月30日24时。
2.上虞区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
禁渔对象
除娱乐性传统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注:全年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绝户网和锚鱼、长线多钩、多线多钩、探鱼设备、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水上漂浮物等进行生产性垂钓)。
法律责任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年2月26日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上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