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提升渔业绿色发展质量

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福建泉州市提升渔业绿色发展质量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日前,福建省石狮市农业农村局等四个部门联合组织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生态补偿,放生黑鲷鱼苗尾。一系列举措有效修复了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生态损失。此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按照“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不仅打击了渔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渔民群众遵守伏季休渔制度禁渔护渔意识。这是泉州多年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崇尚生态文明众多举措中的一个案例。

据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为目标,统筹渔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不断提质增效,促进渔业绿色发展。

泉州连续多年组织开展“6.6放鱼日”活动,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及志愿者参与,积极宣传渔业资源养护知识,树立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鲜明导向,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业资源自然种群得到有效恢复。年累计投入增殖放流资金万元,增殖放流各类苗种2.78亿尾(粒)。

以实施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方面,泉州将符合养殖规划海区的筏式吊养、木质网箱等传统养殖设施升级为环保型塑胶浮球,省级、市级财政补助投资总额50%,比例分别为60%、40%,组织编制《泉州市设施渔业养殖技术要求》,召开专家评审会,为升级改造提供政策、技术支撑。目前,全市已完成塑胶网箱升级改造口,浮球升级改造亩。

加快养殖尾水治理是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个侧面,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摸排全市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在政策资金上给予补助引导,在技术服务上进行指导支持。同时,加强日常的采样检测,督促养殖户落实尾水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全市7家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预计于年底全面完成尾水治理。

在强化产地风险监测方面,泉州今年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落实水产品合格证和“一品一码”并行制度,水产养殖主体完成赋码水产品销售,上传生产记录,设置14个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对紫菜、鲍鱼、牡蛎等品种进行测报,指导养殖户有效防治病害。

开展苗种质量安全检查,抽查苗种生产企业,抽检水产苗种样品,检测合格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赤潮毒素危害监测,从4月份起在全市重点养殖区等赤潮易发海域组织开展水产品中赤潮毒素监测,监测水产品样品中未发现水产品中存在赤潮毒素超标问题。

与此同时,泉州严打非法捕捞行为。扎实开展“蓝剑”“亮剑”等专项行动,联合省总队直属三支队和厦门、漳州开展鳗鱼苗、大黄鱼汛期海上屯兵执法,年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96起,行刑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起。组织乡镇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在崇武海域、石狮海域、晋江围头湾海域以及金鸡闸水域等开展行动次,查获并拆解乡镇船舶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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