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出台海洋与渔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人员“十个严禁”

一、严禁参与或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严禁吃、拿、卡、要;

三、严禁执法船艇索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物品;

四、严禁泄露国家秘密或执法行动信息;

五、严禁参与涉渔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

六、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七、严禁截留、藏匿和私分罚没财物;

八、严禁参与赌博或涉及财物的娱乐活动;

九、严禁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十、严禁着制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

“十个严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监督举报-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年6月6日

来源:威海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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