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鳗业协会参加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日

日本鳗鲡苗出口有关

工作视频研讨会

6月22日,为及时掌握日本鳗鲡苗捕捞、养殖、销售及流向等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日本鳗鲡苗出口政策,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召开鳗鲡苗出口有关工作视频研讨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李书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东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分管处室负责同志,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中国渔业协会鳗业工作委员会、福建省鳗业协会、广东省鳗鱼业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线上会议现场

福建省鳗业协会老会长刘常标参加会议并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鉴于各国都在寻求保护自己的产业利益,我国更需慎重对待,科学应对。

一是要制定鳗苗统一的管理办法。中国鳗业主要养殖美洲鳗鲡、日本鳗鲡和欧洲鳗鲡。其中美洲鳗鲡和欧洲鳗鲡依靠进口,占全国养殖规模的70%以上。进口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为了中国鳗业的利益,建议认真调查研究,统一制定包括进口和出口两方面统一的鳗苗管理办法。

二是适当出口日本苗有利于中国鳗业利益。中国鳗业养殖进口鳗苗为主,主要原因在于日本苗价格比进口苗高三倍以上。把贵的日本苗卖出去,把便宜的美洲苗和欧洲苗买进来,是中国鳗业的最大优势。近二十多年来,福建、江西等地都以养殖进口苗为主。考虑到整体利益,维持日本苗适当出口,维持在进口和出口上的政策平衡,对中国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三是要增值放流,打击非法捕捞。建议把鳗鱼(苗)增殖放流列入产苗区年度渔业增殖放流的计划。同时,要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出口鳗苗行为。

随后刘常标还通过视频向李书民副局长汇报了美国方面关于福建相关烤鳗企业向美国出售欧洲鳗鲡加工制品的报道系恶意抄作的情况,会后我们将根据李副局长的要求,上报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同时,刘常标还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即将出台《鳗鱼等淡水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具体内容以及对鳗业发展的影响作了详细的介绍与说明,请求部局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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