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
浙江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众多,气象条件复杂,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为保障航行安全,海事主管机关建议:
航行航法
#01进入渔船集中作业水域之前
1船长应严格审核计划航线,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合理制定航线,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作业水域,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会。
2对雷达、电子海图、AIS、VDR、VHF、航行灯和声号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可用。
3合理安排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任何时候驾驶台应保持至少2名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4应在驾驶台显著位置标识渔区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行动对策。
#02经过或邻近渔船集中作业水域期间
1驾驶人员谨记:安全第一、宁可绕行、不要冒险!尽可能避免冒险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
2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员,必要时应毫不犹豫立即呼叫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3船长应针对夜间渔区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发布夜航命令。
4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开启两台雷达,加强远近距离配合观测。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每一船舶均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
5使用安全航速航行。
6AIS信息正确且工作正常。
7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03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每年伏季休渔结束后,是中国沿海渔船密度最高时节。
2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应予以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