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威海开始伏季休渔齐鲁壹

4月26日,威海举行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根据规定,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在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泊休渔,外地渔船不得在威海港口停靠休渔。

根据《年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机功率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渔船船东应填写《年威海市海洋伏季休渔渔船停港确认书》,休渔渔船名单将在5月5日前在渔港内张贴公布。需要注意的是,外地渔船不得在我市港口停靠休渔。

根据规定,5月1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港口停靠、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渔船,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生产成本补贴;5月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伏季休渔期间擅自转移停泊地点或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且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被国家或省列入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且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渔船,列入“黑名单”,扣除其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养殖渔船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作业的,每被查扣一次扣减其当年度50%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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