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排查严管控,确保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闫丽君通讯员高晋

29日,记者从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国庆和中秋节(以下简称国庆长假)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假期,近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着力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

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广大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机场等部门要提前做好节日期间出行人员预测和分析,科学合理安排车、船和飞机班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海事、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突出抓好游船、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交通运输、渔业、海事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客滚船“逢七不开”规定和渔船抗风等级制度,加强对各类船舶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强化凌晨、午后、夜间等时段的巡逻管控,严管三轮车、农用车、电动车、“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应急等部门要全面强化各环节安全监管,统筹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和全过程信息化建设等活动。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等部门要突出抓好矿山、承包矿山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尾矿库监测监控,严厉查处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消防等部门要盯紧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多合一”、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持续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着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有效控制火灾事故发生。

公安等部门要对各种大型聚集活动严格审批把关,督促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大型聚集活动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的建筑施工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钢瓶等特种设备,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充装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使特种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燃气、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问题。

国庆长假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持工作联络畅通,动态调度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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