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酝酿新标,地方有望出台多项经济

占全球水产养殖总量60%以上的中国水产养殖业,在水污染物排放领域将迎来新的监管政策。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将全面给出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养殖方式、规模、品种,提出尾水排放控制或养殖过程污染管控措施,提出应重点管控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编制组介绍,在规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给地方留出空间,在适用范围、分类管控分区分级控制、污染控制项目选择和要求确定等方面,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综合评估提出适用可行的规定。

水产品是世界贸易中的大宗商品之一,全球水产品出口贸易总额中一半以上源自发展中国家。编制组介绍,中国为全球水产养殖产量贡献较大,占全球水产养殖总产量的60%以上。

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养殖水域主要为池塘、稻田和水库,分别占中部淡水养殖总量的72%、15%和6%;养殖模式涵盖单养、混养、套养、立体养殖和生态养殖等。南方淡水养殖区域包括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5个省份。水产养殖水污染物主要来自水产品自身排污物、水产养殖饲料、渔药残留、养殖水体微生物、渔业水域来水等。

环保监测结果显示,从不同省份水产养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来看,化学耗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居全国前十位的省份主要集中于福建、江苏、广东、浙江等东南沿海省份和湖北、湖南、安徽、四川等内陆省份。

第一财经记者日前在山东等地采访时了解到,规模较大的水产养殖对于养殖场水体和污水排放较为重视。在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升表示,不管是陆地上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还是深海养殖、海洋牧场,最基本的是要有清洁的海水,要对海洋生态进行保护。“我们企业也对渤海的海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对其中的溶解氧等指标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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